栏目导航
重庆文理学院
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2023年高校和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重庆文理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依申请公开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文理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cqwu.edu.cn)查阅或下载。
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重庆文理学院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邮编:402160,联系电话:023-49891910,传真:023-49891917,电子邮件:bgs@cqwu.net)。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重庆文理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改革发展、完善内部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安排,联动二级单位,依法依规公开信息,切实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实效。
学校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头雁”作用。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双组长,各二级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任成员,并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对学校信息公开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为学校依法治校打下坚实基础。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学校机构调整和干部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更新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学校现有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51人,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经费3万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时组织人员就学校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指导,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学校十分注重师生重点关注领域或涉及切身利益相关信息的公开,切实维护好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发挥学校网站、OA办公系统、校领导留言板、二级单位网页、校报校刊、宣传栏等方式公开相关信息,还充分利用QQ群、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高效发布相关信息,保障学校师生及其他有关人员、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根据《重庆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学校门户网站、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校发文件、校报校刊、微博、微信、校园广播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15类信息,涉及到学校概况、重大改革与决策、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干部与人事、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监督工作、校园安全、后勤保障、其他等各个方面。
其中,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84条,通过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0条,通过办公内网主动公开信息576条,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微信主动公开信息436条,主动公开《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内容409条。通过学校官网“招生信息”专栏及时公开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试录取信息查询渠道、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等内容14条;通过学校官网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信息公开”平台及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主动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各类预决算表及招投标信息等103条(包括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开的招投标信息)。
三、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50条)对照检查表(重庆文理学院)。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本学年,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效果表示满意和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导致师生知情的需求不能较快得到满足。二是信息公开的技术不够先进,有时还依靠传统的纸质浏览等方式,影响信息公开效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校将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督促各二级单位规范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涉密审查,保证重点领域、社会大众关注领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基准,重视数字化信息公开技术的运用,通过专题会议、业务讲座、经验交流等形式,开展系统培训,加强精细化指导,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202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庆文理学院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