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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切实保证规划目标如期完成,为科学编制“十五五”发展规划提供基础和依据,现决定开展“十四五”发展规划终期总结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按照学校“十四五”规划体系,分别对总体规划(即《重庆文理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版)》(重文理院〔2024〕2号)、专项规划、二级学院规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一)总体规划总结
请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总体规划第三章“具体目标”和《“十四五”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表》,梳理总结“十四五”期间的发展成效、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突出五年来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针对尚未完成的目标任务,要深入分析未完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举措,撰写形成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总结报告,撰写提纲及分工详见附件1。
(二)6个专项规划总结
请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全面梳理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改进举措等,形成总结报告,撰写提纲详见附件2。教务处牵头撰写专业建设规划总结,研究生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牵头撰写学科建设规划总结,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撰写实验室与实践教学体系建设规划总结,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撰写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总结,基建后勤处牵头撰写校园建设规划总结,信息技术中心牵头撰写信息化建设规划总结。
(三)二级学院发展规划总结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全面总结学院发展规划完成情况,总结亮点,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举措,撰写形成二级学院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可参照附件2撰写。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各二级单位要深刻认识“十四五”规划总结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全面梳理发展成果、剖析存在问题、谋划未来方向的重要契机。按照《重庆文理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重文理院〔2020〕17号)中的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规划总结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对标对表,确保质量
各二级单位要根据“十四五”规划的具体目标、重点工程,全面、客观、准确梳理学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总结内容需表述精炼、数据详实、亮点突出、问题具体。
(三)加强联动,凝聚合力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沟通和联动,及时互通、共享数据和成果。专项规划的总结中,涉及多部门牵头的,由排名第一的单位负责统筹和提交总结报告。
三、材料报送
1.重点工程完成情况报告:涉及总体规划总结报告中第二部分“重点工程完成情况报告”,于5月16日前提交。
2.其他总结报告初稿:总体规划总结报告、专项规划总结报告、二级学院发展规划总结报告,于5月30日前提交。
3.各类报告最终定稿:根据推进实际,及时更新完成情况和数据,形成各类规划总结报告定稿(含总体规划总结报告、专项规划总结报告、二级学院发展规划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提交。
4.提交方式:纸质版经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处(恪勤楼3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5630954@qq.com。
联系人:尚春雅,联系电话:49891702。
附件:1.“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总结报告(模版)
2.XX专项规划/XX学院发展规划总结报告(模版)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