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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互联网普法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8 14:51 来源:党委宣传部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2025年是全民普法40周年,也是“八五”普法收官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推动网络普法更好服务新重庆建设,全面增强全社会网络法治素养,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根据上级《关于举办重庆市互联网普法大赛的通知》要求,拟面向全校组织参加互联网普法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e法上网 渝见清朗

二、普法内容:聚焦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紧扣近期网上热点、群众期盼,针对网络谣言、网络沉迷、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等网络乱象和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短视频普法。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主体:全校师生

(二)作品题材:作品需主题鲜明、内容健康,针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欺凌、网络沉迷、网络诈骗、虚假流量、个人信息泄露等,以小切口进行普法。相关作品若根据真实案例进行改编创作,发布时需添加“此视频为改编作品”提示标签。

(三)作品形式:参赛作品为视频形式,包括微电影、短视频、公益广告视频、动漫视频、微纪录片、曲艺视频(如脱口秀、rap、金钱板、山歌)等。视频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需采用当前短视频平台流行的拍摄、剪辑、制作方法,封面的片名配醒目大字。视频输出格式为MP4格式,帧速率为25帧/秒,分辨率为1080P及以上(画面像素尺寸不低于1920×1080),声画同步、清晰,配字幕,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鼓励在视频创作中使用AI创作脚本、制作视频。

(四)作品要求

1.作品须为2025年拍摄制作,作品正片中一律不得标注(出现)作者姓名、报送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内容,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

3.作品须为本人或本单位原创,报送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由作品报送者或报送单位承担相关责任。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注其来源。

四、时间安排

(一)发动传播阶段(即日起至8月)。进行作品创作、全网传播,并统计各平台账号相关视频传播数据。

(二)推荐报名阶段。9月7日前提交作品至指定邮箱,学校择优推荐参加重庆市互联网普法大赛。

(三)评审展播阶段。9月中旬专家评审+获奖作品全网展播。

五、参赛方式

1.创作普法短视频,视频发布时统一设置“e法上网”发布至抖音、视频号、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

2. 9月7日前将作品+报名表+版权承诺书发送至邮箱dwxcb@cqwu.edu.cn;

3.咨询联系:沈老师49891720。

附件1:重庆市互联网普法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docx

附件2: 重庆市互联网普法大赛作品版权承诺书.docx

 

 党委宣传部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