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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及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24]75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筑梦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专升本的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符合如下条件的可申请: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位于前三分之一(排名参照2023—2024第二学期);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仅限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筑梦奖学金;
(八)市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小学全科教师专业),不能申请筑梦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名额分配
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我校共划拨30个名额,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进行名额划分,各学院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四、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
11月5日-6日,各学院要及时将筑梦奖学金评选通知向全体学生传达,确保全部学生能够熟悉并了解筑梦奖学金评选政策的主要内容,确保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了解申请、审批流程和工作时限。
(二)学生申请
11月7日-8日,各学院积极动员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三)学院评审
11月9日-12日,各学院要对提出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评选工作,确定学院2024年筑梦奖学金获得者初评名单,并将初评学生名单予以为期2天的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报送学校。
(四)学校评审
11月13日-22日,学校将对各学院上报初评获奖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确定学校2024年筑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并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市级审核
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校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后,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六)奖金发放
接到上级拨款后,学校在2025年1月10日前,将筑梦奖学金通过高校资助统发系统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24年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动员,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二)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各学院要做好评选过程把关,严格审核申请学生资格,公开进行评选,并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请提交材料严格规范,符合要求。因学院把关不严导致相关工作失误,学校将取消学院评选名额并进行通报批评。
(三)积极报送评审材料。各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获评学生的《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科彭盈盈老师处,邮箱:87467864@qq.com,电话:023-49890142。
附件:
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2.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