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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与我校建设工业大学总目标相适配的教学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教务处组织修订了《重庆文理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
请各二级学院(含校团委、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创业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组织教职员工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在纸稿上批注修改),经教学院长签字后,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12:00点前将纸质版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恪勤楼215办公室。无意见也须反馈。
联系人:郝静
联系电话:49891734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文理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教务处
2024年11月4日
关于征求《重庆文理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