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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就申报第十批重庆市岗位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
1.重庆市岗位学雷锋示范点
2.重庆市岗位学雷锋标兵
二、申报条件
1.重庆市岗位学雷锋示范点
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领导坚强有力;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取得显著成效,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良好整体形象,能够体现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重庆市岗位学雷锋标兵
理想信念坚定,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保持高度一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主动弘扬雷锋精神,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服务群众、甘于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注重一贯表现,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认可度。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单位)申报。按照申报要求,把握活动精神,积极填写“第十批重庆市岗位学雷锋示范点推荐表”和“第十批重庆市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深入挖掘推荐单位和人选事迹的精神内涵和示范引领价值,认真凝练事迹材料,突出特色和亮点,并按规定格式拍摄1分钟内短视频,充分展示我校师生在助力教育强市建设中展现的优秀风采。请在11月1日上午12点前将材料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邮箱dwxcb@cqwu.edu.cn。
(二)学校审核。学校将对申报人(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单位)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后推荐上报。
未尽事宜请与宣传部联系,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49891720。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