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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
院教〔2024〕117号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半期教育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保障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有序推进,不断规范本科教学档案,抓好薄弱项建设,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半期教育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第一轮教学档案专项检查整改情况;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半期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详见附件1);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半期教育教学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问题详见上学年半期教育教学工作检查报告,工作质量简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3期)。
二、检查方式
1.二级学院自查。各二级学院针对第一轮教学档案专项检查整改意见以及半期教育教学检查内容,组建工作专班,做到举一反三,拟定自查清单,全面开展自查,实现自查全覆盖;
2.学校检查核验。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自查情况,逐项对应开展检查核验。
三、检查时间
1.二级学院自查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15日;
2.学校检查核验时间:2024年11月20日-22日。
四、检查流程
1.二级学院院长介绍第一轮教学档案专项检查整改及持续改进情况,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检查组根据要求开展全面检查;
3.检查组讨论形成检查结论,向二级学院反馈意见,开出整改清单,提出整改要求。
五、检查安排(附件2)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本次检查结果纳入各二级学院年度目标考核,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专人负责;
2.对标对表,全面自查。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统筹安排,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报告;
3.整改落实,及时关闭。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意见、建议,及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于本学期内完成整改。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半期教育教学工作检查内容
2.检查安排
评建办公室 教务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招生就业处 团委
202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