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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塔尖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2 15:55 来源: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资助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塔尖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中检范围

2022年立项在研的塔尖计划项目。

(二)中检内容

项目按照申请书及任务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的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

(三)中检方式

中期检查工作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各依托单位组织实施。2022年立项项目已达到结题条件的,可申请提前结题,否则需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中检材料。

(四)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于2024年11月7日前填写并打包上传《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研究进展报告》(科研管理部门下载专区下载)和成果附件等材料,操作步骤: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找到项目后,点击右侧办理业务——中检申请——上传中检报告。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应结题项目

1.2020年立项的塔尖计划项目本次必须提交结题材料,未达结题条件的将予以撤项,并收回项目经费;

2.2021年立项且已取得任务书约定工作成果的项目本次应申请结题;未达结题条件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年,须提交纸质《重庆文理学院资助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1份。

(二)材料要求

项目在完成研究工作后,应及时总结并结题,结题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材料(相关材料请到科研管理部门网站下载):

1.《重庆文理学院资助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已发表的论文、专著、重大项目立项文件及项目申请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原件交所在单位核查。论文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页,专著复印封面、内容简介、前言和目录页;

3.项目组认为有助于表明研究成绩的其他内容。

以上纸质结题材料经各单位审核、签章后,于2024年11月7日前报送对应管理部门。

 

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科技处607室    电话:49891752

人文社科振兴项目:社科处606室   电话:49891792

 

 

社会科学处(期刊社)、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