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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的开放性建设,根据《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重庆文理学院重点科研机构建设和管理办法》,结合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现将2024年度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开放课题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二、选题范围
1.新时代重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数字治理研究
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体”物品保护研究
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馆藏陈列模式发展路径研究
5.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基础教育的路径研究
6.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意开发研究
7.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协同保护研究
8.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
9.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普及研究
10.其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研究
三、申报条件
国内外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及政府部门从事科学研究的相关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科研项目资助。
1.申请者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且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一般项目申请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重点或重大项目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申报课题的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人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
(2)申请人承担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
(3)申请人主持承担的我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
(4)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5)项目申请中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成果要求
资助课题结题至少应达到如下成果要求(发表成果时,必须在成果的显著位置标注“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资助+课题号”字样。):
1.重大项目至少公开发表2篇期刊论文,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重点项目至少公开发表2篇普通期刊论文或1篇核心期刊,一般项目至少公开发表1篇普通期刊论文。
2.与申报项目主题相关的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采纳或领导批示,可以视为达到结题条件。
3.课题负责人获得与申报项目主题相关的省级及以上人文社科奖或国家级学会社科成果奖的,可以视为达到结题条件。
五、课题管理
1.课题研究周期不超过两年(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有特殊约定者除外。
2.课题管理工作由学校社科处统筹。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按照学校关于课题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课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评审等具体工作。
3.对未能完成研究任务或成果不符合资助合同要求的课题,学校将撤销该课题并按照学校《重庆文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文理科〔2021〕17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办法
1.申请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1,2)。
2.《申报书》《论证活页》填写完毕后,加具单位意见及公章后寄送我中心。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左边装订,一式四份。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hongxingqiu@sohu.com。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5日。
4.项目申报受理部门: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联系人:洪星球
电话:13883152647
邮政编码:402160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重庆文理学院红河A校区科技楼1810办公室
七、资助额度
本批开放课题部分由中心资助,部分由申请者个人自筹。
(1)中心资助
重大项目资助1项,每项不低于1万元,重点项目资助2项,每项不低于0.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5项,每项不低于0.2万元。
(2)个人自筹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给予资助。重大项目立项2项,建议资助不低于1万元,重点项目立项4项,建议资助不低于0.5万元,一般项目立项10项,建议资助不低于0.2万元。
附件:1.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
2.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论证活页
社会科学处(期刊社)
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