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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4〕8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4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及未办理过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辅导员和教学辅助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合格。根据我市教师资格体检规定,申请人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标准及办法,按《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规定执行。
(五)持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六)经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小组综合测评,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上述认定条件(三)、(六)不作要求。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月22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网报相关内容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
现场确认环节,材料详见附件3。其中,PDF格式电子档材料及视频统一以“报名号+姓名”命名并保存在U盘中现场确认拷贝。纸质材料需按顺序提交至恪勤楼315办公室。
(三)公示
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
在公示栏和校园网公示拟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四)学校确认并上报名单
时间:2024年11月9日——11月10日
学校确定本次拟通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并上报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查确认。
(五)资格认定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确认通过资格认定人员。
(六)证书发放
时间:2024年11月21日——11月22日
发放“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校内各二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到拟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于2024年10月12日前将《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4)签字盖章电子档扫描件提交至932930556@qq.com,并按照校发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二)需要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的申请人,请关注后续相关时间安排,预计现场确认结束前完成考核。
(三)需要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的申请人,需在现场确认结束前提供视频短片,按申请任教学科自选内容,时间为15分钟左右。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49891713
附件1 重庆文理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