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励广大学生积极投身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根据《重庆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重文理学〔2021〕80 号)规定,现将评选2023年度重庆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籍注册在我校并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大学生(含毕业两年内的优秀创业学生)。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详见重文理学〔2021〕80 号文件。实践业绩条件统计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奖学金等级及名额
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8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学校评定的各个等级奖学金名额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如当年申请者达不到相关等级的申报条件,该奖项可以空缺。
四、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9月23日—10月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营业执照、银行流水、缴纳税收证明、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及符合申报条件的印证材料至相应二级学院;
(二)10月9日—10月12日,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10月12日下午17:00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即附件1,包括申报表、业绩条件支撑材料复印件)及信息统计表(即附件2)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10月14日—10月18日,创新创业学院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奖学金入选建议名单;
(四)10月21日—10月25日,创新创业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评选出最终奖学金获奖名单;
(五)10月28日—11月1日,创新创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六)11月初,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923946969
邮箱:395981586@qq.com 地点:格致楼B108办公室
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2023年度重庆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重庆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报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