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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文理学院关于征集“美育文理”师生艺术作品的启事
发布时间:2024-06-07 16:58 来源:党委宣传部 评建办 教务处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五育融合”,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打造“美育文理”特色印记,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作品。

一、征集评选委员会

党委宣传部、评建办、教务处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含离退休教职工)

三、作品主题与内容

(一)书法作品

1.中华经典古诗词、古文中的名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三国·诸葛亮《诫子书》)

(2)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陶行知)

(3)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荀子·修身》)

(4)慎易以避难,敬细以远大。(《韩非子·喻老》)

2.学校发展规划

(1)教育即服务,学生即中心,质量即生命。

(2)应用为本,产科教融合。

(3)建设应用型学科,开展应用型研究,培养应用型人才,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4)发展战略:创新开放,顶天立地。

3.审核评估精要

(1)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

(2)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3)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4)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二)绘画作品

油画、国画、版画及其它综合材料画种。

1.展现中国共产党的光辉革命历程;

2.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下的青山绿水,展现祖国大好河山;

3.聚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城乡建设发展成就,展现人民幸福生活;

4.符合主流意识形态与主流审美标准的其它绘画作品。

(三)摄影作品

1.呈现自然、人文景观以及城市风光,反映中华大地的人文风情;

2.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扬中华民族精神;

3.聚焦城乡建设新成就,展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发展盛景;

4.记录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形象,歌颂平凡中的伟大;

5.展现各种幸福生活场景,歌颂当下的美好生活。

以上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挪用、复制、抄袭他人的作品,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四、作品征集数量与要求

1.书法作品30幅(六尺全开/五尺全开5幅,四尺斗方/四尺四开25幅),同一作者提交的书法作品不超过3幅,要求用毛笔书写,纸张为宣纸,落款符合书法的一般性规范。

2.绘画作品150幅(不小于100cmx100cm的25幅,不小于60cmx60cm的125幅),同一作者提交的绘画作品不超过5幅。

3.摄影作品(2M以上的数码照片)85张,同一作者提交的摄影作品不超过10张。

说明:每位作者投稿种类不限。

五、奖项设置、结果运用和权利归属

1.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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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果运用

获奖作品由学校统一收藏。征集评选委员会将择优选取部分作品在学校教学楼、实验楼展陈,并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宣传。

3.权利归属

作品著作权和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征集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包括但不限于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出版、制作衍生品等),无需支付稿酬。凡投稿作品,视为作者确认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征集评选委员会。

六、征集与评选流程

(一)征集流程

作品征集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投稿人任选其一参与。

1.线上征集

2024年6月10日至 10月11日,投稿人扫描二维码,填写问卷内的信息,上传文件(作品高清图片,不小于2M),进行线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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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件作品须多次扫描)

2.线下征集

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每日上午10:00-12:00),投稿人将作品原件与纸质信息表(附件)送至格致楼B102室。(收件人:李鹏腾,联系方式:18035478909)

(二)评选流程

征集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统一评选,获奖名单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

说明:线上征集的书法、绘画作品获奖后,投稿人须报送作品原件与纸质信息表(附件),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未入选的书法、绘画作品原件将统一退件,摄影(数码类)作品不予退件;具体报送与退件事宜见后续通知。

附件:“美育文理”师生艺术作品信息表.docx

党委宣传部 评建办 教务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