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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从教30年和 教育系统工作满30年人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 16:38 来源:人事处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鼓励教职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对2020年教龄满30年和在教育系统工作满30年的人员进行表彰,现就表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1.截止2020年8月31日,从事教学工作满30年的在编在岗人员(扣除非教学工作年限)。

2.截止2020年8月31日,在教育系统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满30年的在编在岗人员(扣除在非教育战线工作年限)。

3.已表彰过的教职工,不再重复表彰。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上述表彰对象的教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重庆文理学院从教30年/教育系统工作30年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1)。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表彰申报人员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汇总推荐到学校人事处。

3.资格审查。人事处根据教职工个人档案对申报表彰人员有关工作年限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并予以表彰。

4.组织公示。对拟表彰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表彰奖励。学校将对从教30年和在教育系统工作30年教职工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宣传和监督管理,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

2.各单位要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地做好表彰认定申报工作。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举报查实后取消表彰资格。

3.“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在审核、认定、公示、表彰等环节中严格施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全程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如有任何关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反映的,一经查实,取消表彰资格。

4.各单位务必于9月8日前,将《重庆文理学院从教30年/教育系统工作30年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1)和《重庆文理学院从教30年/教育系统工作30年荣誉称号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人事处(恪勤楼31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496977810@qq.com。

联系人:卢刚,电话:49891885。   

         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从教30年教育系统工作30年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附件2:重庆文理学院从教30年教育系统工作30年荣誉称号推荐汇总表.doc


                      

 

                       重庆文理学院人事处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