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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重庆文理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已经完成换届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学术管理,促进学术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重庆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重文理科〔2020〕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二级学院分委员会(简称“分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委员会设置
各二级学院均须设立分委员会,各科研机构或平台不再单独设立分委员会,但相关二级学院分委员会在委员构成上须将科研机构或平台纳入学院统筹考虑。
二、分委员会组成
分委员会一般由5-9人的单数组成,各学院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委员人数,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名额、比例应与学院的学科专业、科研平台等相匹配,原则上应有责任心强、学术能力突出的青年教师进入分委员会。为助推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一体化建设,本学院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见《关于公布重庆文理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的通知》重文理科〔2020〕14号)原则上应进入分委员会。
三、分委员会委员应具备条件
1.取得一定科研成果,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深的学术造诣,在本学术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2.能够把握学校某学科领域的学术内涵和发展方向,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学风正派,无不良学术情况的记录;
3.关心本学院和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热心学校各项工作,有参与科研等工作的议事热情和能力;
4.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学术能力突出的青年教师;
5.年龄一般应在退休前任满一届,身体健康。
四、分委员会委员推荐方式
各学院应通过民主推荐方式产生分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应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五、分委员会委员任期
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四年。
六、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开展分委员会换届工作的同时,可参照《重庆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修订本学院分委员会章程。
2.各二级学院须于2020年10月16日前完成分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并将《分委员会人员名单》(附件)纸质件1份经学院签章后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qwlxykyc@163.com。
联系人:江松
电话:49891792
附件:分委员会人员名单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