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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重庆市决策咨询工作研究,提高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质量和水平,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重庆市发展研究奖奖励办法》规定,经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重庆市政府启动了第七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选活动。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以及市外和境外的公民或组织在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被采纳或结项,符合有关评奖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因特殊原因未参加上一次评奖申报,但已经产生了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研究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对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以及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科研成果,不再申报评奖。
申报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不得同时申报本次重庆市发展研究奖。
(二)奖项设置
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成果总数不超过5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25%)。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研究成果应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在决策咨询研究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对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已经或将会产生良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被市委、市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采纳应用,经过实践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二)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对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好促进作用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三)虽未被政府部门采纳,但经专家评议确认,若被采纳应用将可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或者避免重大损失的研究成果。
(四)以下情况不允许再申报: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励的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的其他社科类评奖的研究成果;已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的其他社科类奖的研究成果
申报成果必须是申报人及研究团队独立完成的成果,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三、评选程序
1.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2.评审委员会专家以科学、负责的精神,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提出建议表彰名单。
3.重庆市发展研究奖奖励委员会对建议表彰名单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4.向社会公示拟表彰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奖金。
五、申报办法
1.请相关单位认真阅读本评奖通知,按照评奖要求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加评奖活动,并于2019年12月20日15点前将拟申报人员名单(附件1)电子文档报科研处邮箱:cqwlxykyc@163.com。
2.请申报人填制纸质《申报书》、成果、证明成果价值或影响的材料各1份,于2020年1月9日前交科研处606室,科研处将组织评审。
3.申报人修改申报材料后,应准备以下材料,于2020年1月16提交科研处:
(1)申报书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本)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2)成果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必须由应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3)其它附件材料。
以上三类材料需合订成册,皮纹纸封装,一式六份。
(4)研究报告,一式五份。
以上全部申报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
联系人:江松
电话:49891752
附件:1.成果奖申报名单
2.第七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申报书
科研处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