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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重庆文理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学校教代会常委会和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并报请校党委会同意,决定于2019年12月初启动对教学单位、非教学单位教代会暨工代会(简称二级教代会暨工会)进行换届,本次二级教代会、工会换届工作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二级教代会暨工会的换届工作,按学校机构调整后所设置的党总支设立二级教代会暨工会。非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下设工会小组。
二、建立了二级教代会的部门,召开本单位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二级教代会暨工会委员会;本次建立二级教代会的单位,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本次暂不建立二级教代会的单位,召开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三、二级教代会暨工会应于2019年12月12日之前完成换届;各教学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其余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建立二级教代会。
四、二级教代会主任暨工会主席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起骨干作用;
(二)关心学校及本部门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客观公正,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三)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爱岗敬业、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所信任;
(四)热爱教代会、工会工作,能当选为2019年学校“两代会”正式代表。
五、二级教代会代表暨工会委员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活动能力较强,热心教代会、工会工作,乐于为教职工服务;
(二)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能起骨干作用;
(三)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工作负责、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身心健康、精力充沛的中青年教职工。
六、二级教代会暨工会换届组织领导、程序及选举办法
(一)组织领导
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领导下,由党政负责人和工会负责人组成筹备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任组长,行政和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基层工会组织为本单位教代会的工作机构。经筹备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二级教代会的中心议题、代表选举、大会议程等内容,其中日程安排、中心议题等事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报告校工会。
(二)二级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的产生
二级教代会暨工代会的代表,应由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选举会议到会教职工数必须占应到教职工数的2/3以上,被选举人必须获得本单位应到会人数的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凡在册在职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的组成既要注意广泛性,又要充分体现本单位特点。
1.二级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7——9名;按文件要求:中干正职(包括校领导)占代表比例不超过20%,代表中应有一定数量的青年教师、女教师代表;本单位工会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代表;一线教学、科研人员或职员(不担任行政管理任务)不少于60%;二级教代会暨工会委员会设主任暨主席1人、可设副主任(兼任秘书长)暨副主席1人,委员若干人,负责组织宣传、女工、青年、民主管理与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文体和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2.由各单位总支书记主持选举。
3.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排列以姓氏笔划为序。
4.二级教代会暨工会委员会委员当选后,由各单位总支书记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教代会主任暨工会主席,确定委员的分工和专门工作小组的建立等。
5.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等情况由本届教代会暨工会委员会书面报告校工会,由校工会正式批复。
七、时间安排
1.12月5日前,各单位确定二级教代会暨工代会日程安排、会议中心议题等;推选二级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主任暨主席、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工会。
2.12月12日前,召开二级教代会暨工代会,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二级教代会主任暨工会主席、秘书长选举结果报校工会。
八、二级教代会暨工会换届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19年12月12日之前完成。
第五届“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