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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讲红色故事、讲革命精神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4 21:09 来源: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提出的“重庆要运用这些红色资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仰,养成浩然正气”的要求,根据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的通知》(教组发〔2019〕11号)精神,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讲红色故事、讲革命精神”(以下简称“两讲”)活动,更好服务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激发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热情和干事创业激情。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讲红色故事、讲革命精神活动的通知》(渝教工委〔2019〕10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两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深刻回答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推动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推动重庆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初——12月底

三、参与单位

校内各单位

四、活动方式

1.专场巡讲:各二级学院至少选1名教师和1名学生同台给师生宣讲,每个学院宣讲场次不少于1场,讲解员要政治素质过硬、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较高宣讲水平,要求有师生参加。

2.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等时间及时宣讲。

3.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将“两讲”内容有机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

五、讲述内容

讲述内容主要依据市委宣传部统一编印的《故事汇编》(附件2和附件3)

六、有关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广泛开展“讲红色故事、讲革命精神”活动,是利用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的具体举措,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严密组织、稳步推进。要把组织活动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结合起来,对师生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二)深化讲述效果。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本单位讲解员的选拔工作,精心选讲红色故事,丰富故事内涵,进一步提升红色故事的生动性和教育性。要全面拓展受众范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讲述活动,努力把红色故事传播到每名教职员工和学生,让更多的人员接受红色文化熏陶。

(三)大力营造氛围。要强化新媒体的作用,发挥好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的作用,及时上传本单位“两讲”精品力作和活动情况。及时通过学校报刊、广播、电视、橱窗等传统媒体对本单位“两讲”情况进行深入宣传。

(四)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积极提供经费支持、人员组织等保障,确保本单位讲述活动顺利圆满进行。

    (五)及时报送材料。各二级学院务必于11月5日下午17:00前将“讲红色故事、讲革命精神”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含宣讲员、故事名称和时长、宣讲计划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到党委宣传部指定邮箱1154663357@qq.com,由党委宣传部统一上报市教委。各单位“两讲”活动总结(纸质件和电子版均需提供)于12月15日前报送到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赵瑞斌;电话:49891720;邮箱1154663357@qq.com

附件:1.“讲红色故事、讲革命精神”工作计划表

2.“讲红色故事、讲革命精神”活动故事汇编(一)

3.“讲红色故事、讲革命精神”活动故事汇编(二)

                       

附件1:“讲红色故事、讲革命精神”工作计划表.doc

附件2:“讲红色故事、讲革命精神”活动故事汇编(一).doc

附件3:“讲红色故事、讲革命精神”活动故事汇编(二).doc


 

中共重庆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