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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第二次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16:32 来源: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满足各单位需求,现将2019年第二次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9月12日-9月19日

二、申报范围

校内各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学校资金及其他资金(科研经费、捐赠等),以有偿方式取得货物(设备、家具、原材料、资料等)和服务(软件开发、审计、印刷、设计、劳务等)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等,均应申报。

三、申报说明

1.台式计算机、便捷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公务车、医疗设备等七种品目必须在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平台********选型选型时请核实产品是否停售。

2、打印机、相机、投影仪、空调、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印刷、广告、窗帘等项目在重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货物超市********、网上服务超市********)中选型。

印刷、广告项目也可在学校招标中标商家直接采购。

确因特殊情况,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也可在学校招标中标商家直接采购。

3、若采购的货物或服务不属于云平台上的,用户单位在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后,进行申报。

4、零星的实验耗材可在淘宝、京东、国药、阿拉丁、喀斯玛商场或现货市场通过竞争、货比三家的方式采购。各单位必须按照公开、公平、高效、廉洁的原则组织采购,加强监管,强化货物验收。

四、申报要求

1、科研类采购计划申报仅限于有设备和耗材预算的科研项目(横向科研经费采购按重文理科〔2018〕21号执行),申请的设备和耗材须符合相关规定,申请金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请各部门将拟采购科研设备、耗材汇总在申请表。

2、各使用部门要严格按照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进行申报,其中:采购办公电脑(含显示器)的预算金额应控制在4900元以内,笔记本不超过7000元,打印机(A4)应控制在1400元以内。

3.各部门填报的2019年采购申报计划表(附件1),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具体签字要求见附件4),同时在网上报账系统进行资金冻结,冻结资金操作方法见附件3。各部门请于9月19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计划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名请用“单位+物资用途”,例如“音乐学院+办公物资”)、资金冻结单据等按以下要求送主控部门审核:

1)行政办公类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恪勤楼110室 电话49891786联系人:罗老师 邮箱:375151914@qq.com)

2)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批量教学实训耗材等送教务处(恪勤楼215室 电话49891937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645773619@qq.com) 

3)科研类送科研处(恪勤楼605室  电话:49891793  联系人:姚老师 邮箱:479503329@qq.com)

4)教授和人才引进工作电脑送人事处(恪勤楼315室,电话49891713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49564917@qq.com)。

注:涉及图书购置需送图书馆论证并签字;涉及数据库、网络建设、软件需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论证并签字。

请主控部门审核后于9月25日下午5点前把采购申报计划表纸质版和汇总后的电子版交国有资产管理处(恪勤楼107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49891788,QQ:1021275346。

四、特别提醒

1.请各单位《重庆文理学院自主采购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2019919日前将采购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送到恪勤楼107室(李老师,49891788QQ:1021275346)。

2.请各单位核实好采购预算,无预算不采购。若出现申报的采购项目经费不足,超支部分将在各部门自有经费或科研项目负责人津贴中支付。

3.本次申报非定制产品预计到货期为2019年12月。

4.下次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份,在此期间不再接收任何采购计划申报。

4.请相关人员加入文理采购QQ群:283352338,以便及时了解、传递相关采购信息。

注: 根据学校预算要求,请各部门仔细核对预算项目支出明细,只有预算项目中明确能采购设备的资金部分可以申报采购,其他非采购项目资金不能用于采购支出(具体可以咨询相关预算部门)。

国有资产管理资产处  科研处  教务处 人事处

2019年9月12日

附件

附件1:2019年第二次采购计划申报表.xls

附件2:采购工作小组名单.xlsx

附件3:网上报账冻结资金操作方法.doc

附件4:经费审批办法(摘录).docx

附件5:自主采购规程(摘录).docx